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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7月1日起实行二手房买卖征税新规
发布时间:2012/6/12 17:46:39 浏览量:-
6月12日,成都市地税局通报称,该市从7月1日起对二手房交易征税推行“一房一价”。新办法对现实生活中的“阴阳合同”买卖房屋、低报、瞒报成交价格等逃避国家税收等行为进行了规避。
“评估机构已采集了成都城区4万栋楼房的数据,新的‘评估价’征税将城区分为了19个评估区域,并且按照成都中心城区房屋特征分布的规律选择了42个主要的影响房屋价格的因素,据此可以测算出成都市区每栋房屋的‘评估价’。”成都市地税局副巡视员尉国荣说,评税核价系统将虚假价格还原成真实的市场价格,有效避免 “阴阳合同”导致税负的不平衡,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每套房子都有自己的价格,同一个小区的同一个户型也可能因为房屋的结构、年代、采光、生活配套、是否学区房、绿化、景观、有无车位等不同,评估出来的价格就不一样,到时征的税也不一样。”尉国荣表示,地税部门还将定期调整计税价格,逐步将计税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相贴近。
记者在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看到,二手房交易受理柜台前人头攒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2012年5月份起,每天办理的过户量大概在700至800余件左右,已经持续近2个月。正在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的成都市民张先生表示,听说7月1日起要开始新的征税制度,到时要多交不少税,所以赶在新办法实行前把交易完成,从而“合理避税”。
“实施存量房评估计税科学合理,对诚信纳税人其税负没有影响。但对少报、瞒报交易价格的人来讲,则肯定意味着多交钱,这样提高了纳税的公平性。”尉国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