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主携首付款人间蒸发 中介竟不知房有贷款未还
发布时间:2012/6/26 10:03:01 浏览量:-
曾女士今年2月在无锡新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但付出首付款后,卖房人却“人间蒸发”,眼看着十几万元就要打水漂。
交了首付房主玩失踪
曾女士告诉记者,经“优房置业”中介公司介绍,她看中了位于宝龙城市广场D幢的一套二手房,于2月26日三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她说自己曾经询问过房主及中介这套房是否还有银行贷款,有无共有人等细节,得到的回答均是没有,房主承诺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她也就放心地签了合同,当天支付了卖房人1万元定金。3月5日拿到钥匙后,曾小姐对房间简单进行了装饰,购买了家电,就住了进去。随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在4月2日,曾小姐又向卖房人支付了10万元首付款。此后的事却让她大吃一惊。按照中介的通知,她到江苏银行去办理房屋贷款手续,却被银行告知这 套房子还欠银行贷款,她不能办理贷款手续。不是说“无银行贷款”吗?曾小姐遂催促房主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及时还清银行欠款,并配合其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但打了几百通电话,从4月底拖延至今,卖房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敷衍,大多数情况下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拒绝露面。曾小姐说,在一次交涉过程中,房主还曾透露出自己还有其他经济纠纷、负债累累,11万元房屋首付款已经被其花掉,现在无力偿还银行的贷款。
中介:不知还有贷款未还
“优房置业”经办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签合同时他们确实没有查询这套房子是否还有银行贷款,听信了房主的一面之词。在长期反复督促卖房人无果的情况下,曾女士失望至极,她向中介提出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所有支付款项。该中介一位晋姓负责人说,他们现在也在联系这位房主,希望能妥善解决这件事情。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最终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助曾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合同无效涉嫌诈骗
江苏无锡法舟律师事务所贺煌律师认为,由于卖房人隐瞒了事实真相,而且房屋不能过户,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所以该合同属无效合同,卖房人应该退还买房人所有支付的款项。另外,在这项交易中中介也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房产中介属于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对于房屋的真实情况只需到房产部门查询一下抵押情况即可获知,由于疏于审查给买房人造成损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买房人进行一定的赔偿。贺煌说,卖房人实际已负债累累,在明知自己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还把房子卖给曾女士,这种行为涉嫌诈骗。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在二手房交易中80%的房子都是有银行贷款的,为了减轻还款压力,一般情况下卖家通常是拿到首付款后再去还银行的贷款。但如果卖家不去还或者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并一直拖延下去的话,买房人就不能办理过户贷款等手续,这对买房人来讲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规避风险,贺律师建议买房人可把钱先放到中介或者直接跟随卖房人先把首付款放到银行,以督促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