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资金可以托管,买卖双方都放心
发布时间:2012/3/31 10:09:25 浏览量:-
目前,各地二手房交易市场出现不同情况的回暖现象,不过其中的问题也总是层出不穷。
“我和房东达成了口头协议,等我筹齐一半房款,也就是20万元时就办理过户,剩下的20万元办理贷款。可我和房东现在都有顾虑:我把一半房款交给房东,他要不跟我去办过户怎么办;房东担心只拿一半房款就过了户,剩下的钱我不给怎么办。”太原小伙张振犯了愁。其实像张振这样心理的买卖双方,早已经成为了一种现象,是二手房交易中普遍有所担忧的问题。
那有什么办法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呢?
笔者了解到,目前,太原市房管局有一种二手房资金托管业务,能够免费为买卖双方充当“支付宝”,作为第三方监管整个交易过程。
二手房资金托管,就是在二手房交易时,由房管部门来进行资金监管。房管部门选择银行作为协助机构,在银行设立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买房人将房款先存入该账户,等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买卖双方再持有效材料去银行,把托管账户中的房款支付给卖房者。
“上述情况,是房管局为付全款买二手房的人提供的一种保障,而针对读者提问所说的‘先交部分房款’,也是可以资金托管的。这需要买卖双方协商并共同申请,可以自由调整首付额度,房管部门只托管首付款。”太原市房地产交易所资金托管科负责人表示。
办理资金托管的具体流程是:房产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向太原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提出申请,进行交易资金的托管(托管资金不计利息,资金托管不收费)。
买卖双方、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和资金托管银行,这四方先在市房地产交易大厅签订《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并填写《太原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审核单》。买方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后,买卖双方凭《二手房资金托管凭证》、身份证等到房地产交易市场支取资金。如因该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或买卖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买卖双方凭经确认的材料,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资金托管凭证》和身份证等到房地产交易所支取托管资金;经审核后,填写《资金托管支取凭证》,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办理托管资金取款手续。
以后,借助政府和托管银行,就不用担心中途毁约,过户中断的情况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