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遭遇二次委托,该如何下决定呢?
发布时间:2012/4/12 9:36:30 浏览量:
廖女士看中的是龙舟路附近的一处品牌开发商开发的楼盘,2005年的二手房还保留着清水房的原样,廖女士打算赶在5月前购买下来,花两个月装修在冬天之前入住。“中介介绍的房主是姓李,谈好的58万的二楼套二,但是要签合同了发现产权证上不是他本人名字。”廖女士说,虽然李先生拿出了两份转委托书,而且保证只赚取较少的差价,她也十分忐忑。
笔者咨询了二手房中介内部人士,据某中介门店经理李辑说,转委托通常是出现在炒房群体中,不少投资客为了减少投资成本,直接通过委托公证的形式把房子买下来,等准备出手找到买家的时候再直接办理过户,以此来避开交易环节中产生的税费。原来,根据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将全额征收营业税。为了逃避这笔税费,不少投资客都以转委托的形式抛售手中房源,等房产满了5年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部分中介公司也以此方式收购房源赚取差价。
像廖女士的这种情况,可以判断李先生是第二个买家,并且也是投资客,才会出现二次委托的情况:“这套房子已经交易过两次,只是通过公证委托的形式,没有直接过户而已。”此外,一些购房者也会钻空子,宁愿冒险通过转委托的形式,等房产满了5年再办理过户手续,以逃避缴纳这笔税费。而一些小中介公司同样以这种方式收购房源,直接将房产的买卖过户等事宜公证委托给经纪人,等遇到买家时再办理过户手续以赚取差价。
律师提醒委托买卖风险很大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马志旭认为,委托,本来就有一定的风险,转委托中间涉及的细节问题更多,产生风险和纠纷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对廖女士而言,这套房子价格虽然并不高,各方面条件都在她中意的范围内,但需要注意的是,受委托人不能是交易后的产权人,也就是说,无论是委托,还是转委托,被委托的人和交易后办理登记的产权证人不能是同一人。
同时,他提醒欲购买二手房的朋友:首先,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做到“两核对”,一核对签合同者所出示的身份证是否为其本人,二核对身份证名字与房屋所有权证名字是否一致;其次,如果是房主的授权人签字,则需对方出示授权委托书,并最好保留一份该授权书复印件及签字人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让方如果有配偶的,应当让配偶双方同时到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