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二手房96.7%的计税在评估首月被调增
发布时间:2012/4/3 17:19:29 浏览量:-
记者严丽梅报道:4月1日起,广州市所有二手住房交易在申报纳税前,都要经过评估核价系统,对其计税价格进行全面评估。这对二手房交易双方来说意味着什么?从其他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城市看,系统应用后,进入交易环节的二手房通过评估,绝大多数的计税价格都有所调高。
关于这一情况最新、最权威的数据,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3月30日,肖捷在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有网友问道:“听说,有些地方上调了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请问这是怎么回事?”肖捷在回答时介绍:“前一段时间,有些地方上调了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实际上就是为了遏制二手房交易通过‘阴阳合同’逃避税收的现象。这些措施已经收到较好的效果。这里可以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某一个市的税务机关在进行评估的第一个月,就有96.7%二手房交易通过评估调增了计税价格。另外,前一段时间,各地税务机关对40余万套二手房的交易申报价格进行了评估,纳税人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的不到1%,说明99%以上的纳税人基本上还是认可的。”
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是国务院在2011年对财税系统明确提出的工作任务,为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文要求各地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并明确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自2012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所申报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要进行全面评估。”
全国开展此项工作较早的有杭州、厦门、南京等城市。北京市也在去年12月10日正式实行存量房评估计税,并上调了“最低计税价格”。据北京业内人士计算,按照评估后的最低计税标准缴税,预计部分购房者或需比原来多缴税50%左右,但这一“最低计税价格”与目前真实的二手房交易价格相比,大约还低了10%―15%左右。
在广东,惠州、江门等市在今年已先后应用评估核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