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手房交易纠纷,到底孰是孰非
发布时间:2012/4/10 9:52:20 浏览量:-
多年前买下的三套安置房,已经让第一手买主小静夫妻官司缠身,费尽一番周折后,小静夫妻最终赢了官司,法院最终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可是,又一件让他们夫妻烦恼的事情发生了,第一手房东把其中二套房屋卖给了自己的亲妹妹素雅,并且产权证都已过户到她名下。
前天,第二手买主为了夺回属于自己的房屋与第一手买主小静夫妻展开了激烈的抢房“争夺战”。昨日,嘉莲派出所对此事引起高度重视,并派出多位警察专门处理此事,目前已对此事进行立案。
卖房
出售三套房产,只有老公签名
2006年,在房产中介的牵线搭桥下,阿强把自家别墅拆迁安置换来的三套房屋卖给小静夫妇,并先后三次与买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时,这三份合同只签下了阿强的名字,理由在于阿强出示了一份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决书,上面显示这三套房屋属于阿强一人所有。
几天后,阿强的妻子以保姆的名义打电话给小静了解这三套房产买卖的相关情况。
小静好奇保姆竟然会关心自家主人的房产,于是打电话给阿强。此刻,阿强以“没事,不要管她,我会处理好”,敷衍了小静。
房屋买卖就这样相安无事过了好长时间。第二年,小静催促阿强办理这三套房屋的产权证,可是,阿强说老婆不同意他卖这三套房屋,他要跟老婆做工作争取帮买方办下产权证。
反悔
房主妻子把买家告上法庭
2007年8月初,阿强的妻子素琴主动亮出身份并称,她不知道老公卖房的事,当时夫妻关系恶化并分居,老公卖房自己完全被蒙在鼓里,因此要收回这三套房产不卖了。
小静夫妇当然不愿退房,因为首付近100万元的购房款都支付好长时间了,房价也已大幅度上涨——从原来6000元每平方米飙升到一万余元每平方米。“阿强卖房时,他的妻子就在同一套房间里的卫生间,当时只是没有她妻子的签名而已,如今竟然反悔不卖了,这不是背信弃义吗?”小静说。
由于无法收回房产,素琴将买主小静夫妇告上法庭。
判决
几番周折法院最终判合同有效
2009年,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静夫妇购买的房产是阿强夫妇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法院判处小静夫妇与阿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同等无效,并要求小静夫妇返还房屋。之后,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原判。
二审法院判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后,阿强立即把这三套房产的产权证办好,经夫妻协商后把卖给小静夫妻的其中两套房产又卖给了阿强妻子的妹妹素雅,并于2009年12月23日过户到素雅名下。
买来的房子住了快二年,可如今法院却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小静夫妇将此案申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之后,省高级人民院将此案发回重审。
今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阿强一审庭审时的陈述,事前有向妻子素琴提出要卖这三套安置房,而在阿强与小静夫妻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素琴并未公开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而是以保姆的名义给小静打电话,其态度暧昧不合情理。因此,可以推定素琴对房屋买卖应当知道且未明确向买主小静提出异议,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驳回素琴诉求。
风波
破门而入搬走租客财物
4月6日中午,几个男女撬门闯入小静夫妻购买的其中一套房屋,并将房屋内的不少东西搬到楼下。晚上,当租客回到家中竟发现遭遇“洗劫”,于是立即报警。监控录像显示,闯入房屋的是第二个买主素雅和几个朋友。
昨日,记者在这套房屋现场内发现,东西杂乱无章,房屋内一片狼藉。租客卢小姐说,房屋内的2万元现金不见了,价值近2万元的首饰品也不见了。
素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是2009年市中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购买两套房屋的,作为善意购买第三人权益应该得到保障,亲姐妹之间为什么不能买卖房屋呢?
昨晚,记者见到素雅的82岁高龄的老母亲也前来这套房屋,她说,这套房屋是女儿跟女婿闹矛盾期间,被女婿偷偷卖出去的,买主不应该买走这几套房屋,她准备住在这里。
办案民警表示,目前此案已立案,涉案人很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房屋的归属到底何去何从,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